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《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,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、错峰开学。
(一)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(含特教学校、幼儿园)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。
第一批次:高三年级、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;
第二批次:初一、初二年级,高一、高二年级,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;
第三批次:小学一、二、三年级,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做好4月13日开学准备。
(二)验收合格的中职学校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。
第一批次:职业学校对口单招三年级3月30日开学;
第二批次:各市、区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;
第三批次:市区直属高职校做好4月13日开学准备。(三)验收合格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、台商子女学校经批准后开学,具体时间参照同批次年级执行。(四)在苏高校以4月13日为开学起始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,具体开学时间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学校发布。(五)校外培训机构、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(照护)活动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开学后,可向属地管理部门提出恢复线下集中培训(照护)申请,达到防控要求的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。
各校具体开学时间经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当地疫情批准后实施。
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
2020年3月27日